2010年10月以来,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和泰州市环保局的部署,泰兴市在泰兴经济开发区选择了1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截至去年5月底,10家企业全部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在推进试点、日常环境教育和执法发现,部分企业尤其是非试点企业缺少投保的驱动力,投保主动性不高。有的企业负责人玩起“躲猫猫”,有的甚至抱着抵触情绪拒绝投保。
据权威部门估算,近几年,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了的经济损失数额不小,而实际赔偿数额却非常之少,绝大部分损失由受害者、政府和社会承担。而有效的环境责任保险可以分散环境污染的巨大损害,同时有利于强化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环境责任保险在我国可谓顺应民心,本应十分看好,却又为何会“叫好不叫座”?
经过深入调查分析,笔者认为主要有几种原因:一是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虽说以营利为目,但也不能忘记社会责任。但现实中,一些企业一味追求效益最大化,在日常环保行为达标的情况下,不愿花费成本去做短期内没有收益的事情。
二是企业负责人存在侥幸心理。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企业环保行为达标、环境应急措施到位,就不可能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假如投了保,一年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费等于白给了保险公司。殊不知,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可能造成企业破产、倒闭。
三是污染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不明。从法律角度看,目前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规定操作性不强,造成很多企业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便发生污染事件可能也不需要为此埋单,也就不需要参保绿色保险。
四是保险机构存在顾虑。一些保险机构只有高危行业出于风险转移的想法才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机构担心签订绿色保险合同之后就要面临索赔,对经营绿色保险没有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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