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祝某向公安机关自首,随后被浦东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捕。据了解,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据媒体报道称,被祝某诱导或骗保的被害人(投保人)多达50多名,涉及保单170多份,涉案总金额超过2000万元。
如此巨额的款项,祝某究竟以何种方式骗取?事实上,从目前媒体的描述来看,祝某的骗术并不高明。
据有关媒体报道,自2007年至2012年5月期间,祝某分别以虚假承诺保险缴费期限和投资收益回报率,以口头承诺或书面加注等手法诱骗客户大金额投保。并诱骗客户提前缴纳后期保费,直接将预交保费提前打到祝某的银行卡上,交付正式合同却迟迟拖延。最终造成客户的巨大经济损失。
回忆被骗过程时,一位女士向有关媒体倾诉称,在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时,祝某一直将保险介绍成理财产品,并与银行存款等其他理财产品做简单对比。而古稀之年的慕老先生一共在祝某手下买了几十份保单,共缴纳保费400万元左右,最高一份保单每年要交100万元保费,另外一份保单每年要交50万元。然而,祝某在介绍慕老先生购买保险时却声称,这是高收益理财产品,随时可取。
更有甚者,在此后缴纳保险费时,祝某还让客户将钱打至其个人银行账户,然后由其进行保费缴纳,而不是使用投保单双方约定的投保人个人账户转账或是现金缴费。
令人遗憾的是,在整个被骗过程中,受骗客户丝毫没有发觉异样,直到事发后才大呼上当受骗。而此时,为时已晚。
思考一:保险公司:“抓大”勿“放小”
祝某的上述骗术,正是目前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正在严打的误导、诱导行为。这种行为常见于人身险(寿险、健康险、养老险)的销售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保险营销员通过欺骗、隐瞒或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说明的行为。
目前,最常见的就是“以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本金、利息等其他金融产品特定概念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这也是被保险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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