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合计支付保险费206924元。张先生的主要保险利益为:缴费结束后,自38岁起每年领取生存现金5000元,直至88岁;在65岁、70岁和75岁时可分别领取额外生存现金2万元,88岁时领取额外生存现金及满期金10万元,累计领取生存现金及满期金41.5万元。假设现金红利为中档演示水平,他领取满期金时的累计现金红利约17万元。他还享有身故保障、全残保障,万一在65岁前不幸全残,在全残持续期内,每年可获得全残保险金,且主合同及附加合同《友邦附加金喜洋洋定期寿险》的保险费可豁免至缴费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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