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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养老金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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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肥养老金计算方法

  合肥养老金计算方法

  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即1993年1月1日实行职工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下同)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的人员,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金由社会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即:月基本养老金=社会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社会性养老金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发。

  根据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时间不同,月基本养老金分下列四种计算方法:

  (一)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含利息)除以120,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并与社会性养老金合并计算月基本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社会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二)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在按原办法计发养老金的同时,另按缴费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的一定比例增发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按原办法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增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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