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责任的设计和到位与制度运行密切相关。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无到有,覆盖面从窄到宽,待遇水平从低到高,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毋庸讳言,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也面临着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来说,就存在着一个怪圈,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高,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重,由此影响到制度覆盖面。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尽管制度覆盖面有了大幅增长,但同应当覆盖的人群相比,我们的覆盖面仍然是偏低的。由于制度覆盖面低,造成了制度内赡养比高。而制度赡养比高又形成基金支付的极大压力。基金支付压力大,不仅使个人账户无法做实,也缺少压低缴费率的空间。缴费率居高不下,新的参保人群进不来,尤其是农民工大多游离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于是周而复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陷入了困境。
这一个怪圈造成了三大问题,一是政府补缺口的投入日益增多,财政负担加大;二是个人账户空账规模仍在不断扩大;三是应参保未参保人群数量十分巨大,扩大覆盖面的任务很艰巨。企业和个人逃漏缴费及不参保的现象存在时间越长,越不利于形成良性的参保意识。
以上海市为例,1993年制度建立之初有165万老人未缴费就进入制度,当时的资金平衡靠高缴费率维持。到了2010年领取养老金人员已达350万人,这350万人平均计发养老金的年限达到30年,而这些人群是逐年增加的,越早退休的,视同缴费年限越长,以匀速计算,已退休的中人平均缺少20年以上的缴费。
此外尚有300多万人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中人,尚未领取养老金,虽然这些人群未缴费年限逐渐缩小,但集纳起来仍是一个巨大的数据。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基本养老保险虽然统筹费率高,但连年出现巨额赤字也就不奇怪了。
再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进展情况。由于新农保没有视同缴费年限这一转轨成本,制度设计上又由政府承担基础养老金支付责任,在个人账户设计中又有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政策。2009年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覆盖面扩大得何其迅猛。中央确定的试点加上各地自费试点参保人数已经达到1。3亿人。而且只要形成个人账户,就全部是实账,制度上就不存在账户做空的机制。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有着诸多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复杂性要大得多,但作一些简单对比,我认为还是可以引起我们的思考。
转轨成本的落实须细化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由政府承担写进了《社会保险法》,但只是原则性的表述。
要落实这一条,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还必须做出细化的规定。在考虑细化规定时,必须注意规定的公平性、可操作性与制度完善的相关性。
确定计算转轨成本的公平规则。对具有视同缴费年限人群全面覆盖。视同缴费年限是依据国家工龄政策确定的,是职工在我国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前的一段经历。应该一视同仁,而不以职工现在的身份归属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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