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离婚以后,40岁的刘女士就成了“单身母亲”,孩子上小学。刘女士目前经营一家中等规模的贸易公司,家庭税后年收入约30万。目前有一套自住房,无贷款,有一辆小轿车。刘女士没有给自己和小孩购买任何保险,也没有进行其他理财项目,有些许存款,资金主要用于生意周转以及存放银行。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贸易公司的生意大不如前,但还能维持收支平衡。刘女士希望拥有一套完整的保险理财方案。
方案一:通应建立完善的家庭财务系统
中美大都会广东分公司寿险规划师卢薇
【现状分析】
刘女士月收入2.5万,除开生活开支1万元,还有1.5万元可用于理财。虽然财务没什么负担,但资产配置上面存在很大的问题:如家庭没有任何保障,理财方式也只有存款等。刘女士是家里的顶梁柱,应建立完善的家庭财务安全保障系统。
养老金和儿子教育金的储备要从现在开始。把钱存银行无法避免通货膨胀带来的资产缩水。可以用一部分钱做长期投资,建议每月将一部分资金安排于定期定投平衡性基金和投资连结保险,作为长期教育基金或养老金的积累。
【解决方案】
计划详情参见表格,本计划总保额在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时最高可达320万元,因疾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保额最高达到220万元,重大疾病保额30万元。终身寿险(分红型)及附加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如果客户60岁之前如果无事故发生,可选择转换为养老年金,按当年度现金价值和转换系数进行转换。
如果客户在60周岁之前的任何一个年龄段发生全残或死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保额按年保险金额进行赔付,直到客户60岁。如果刘女士在合同生效的第3年发生意外(43岁),则赔付时间为60周岁-43周岁=17年;赔付标准为6万/年;累计赔付金额为104万。
如果客户在第一年度期间,因为意外住院,从第一天起赔付300元/天的费用,如果因疾病住院,从第四天起赔付300元/天的费用。客户在每五年保证续保期间内,因同一原因住院的,给付总天数不超过180天,累积给付天数不超过540天,最高给付金额可达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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