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量资产建议投资比例为:债券基金50%、股票基金50%,可采取定期定额法,形式上类似于银行的零存整取,可自动由银行转账。
信托与债券本质上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投资工具。信托的风险主要由投资者承担,信托公司并不以自己的资产对信托产品承担责任,而债券则相反。因此,目前的信托产品和证券投资基金性质较为接近,但却不具备基金分散投资的风险控制手段和随时可变现或抵押的流动性。另外,《担保法》明确规定:“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之外,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因此,所谓“政府担保”的合法性、可操作性值得探讨。当然,目前推出的各种信托产品还是比较好的,小比例投资并不影响整体投资组合,只是不宜盲目。
考虑到未来财产传承问题,建议龚先生以儿子的名义进行投资,可以规避未来的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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