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等专家看来,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并不该仅仅是向企业养老保险模式对接,而是应与公务员群体、企业职工养老机制三种类型改革形成联动、对接。在对事业单位实行改革的同时,《社会保险法》等对公务员体系的养老保险改革语焉不详,这正是山西等5个试点省市多年来难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今年4月16日中央正式发布《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之后,中央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政策进一步明朗,特别是“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逐步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给人社部制定相关政策指明了方向。
先行探路
广东作为5个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省市之一,拥有200多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早在2008年底,广东省有关部门就率先起草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但之后因来自事业单位内部的反对声音太大招致“意见”未出台。
知情人士介绍,从目前各省市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进展来看,广东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乃至整个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一直走在前列,今年上半年,广东深圳、佛山市市直及部分区县的事业单位分类已顺利完成,广东省属事业单位分类也已基本结束,广东省政府方面确定的目标是,争取年底前完成该省所有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
具体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今年4月,深圳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进人员的养老制度改革方案已经通过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照新的改革方案,凡是在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进入深圳市事业单位的职员,将实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具体的比例是,个人按工资的8%缴交养老保险,政府按13%的比例缴交;其外,政府还为个人储备职业年金,具体的标准为月工资总额的8%,如果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超过部分则按9%缴交。
对于改革后是否会出现很多事业单位人员担忧的养老金大幅缩水,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表示,经测算,在几个参数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改革后的事业单位职员养老金和现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当。
值得一提的是,在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在7月上旬深圳市政府公布的《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中,明确深圳今年将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这意味着深圳市将率先在全国实现事业单位、公务员系统、企业职工三种养老机制改革的联动、对接,真正为广东乃至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探索、铺路。
前述知情人士还透露,目前,深圳市正在全面总结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经验,并积极向国家争取委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试点。(来源: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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