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异地领取养老险对策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对流动性比较大的人来说,养老金的领取是个麻烦事,异地参保,异地领取,究竟按什么等级,按哪个地区的水平领取呢?
  将来在退休时,只能转出单位账户的5%,个人的账户按照50%转出,或者按照地区分段计发,以防养老险转入地和转出地出现矛盾。

  如果将来转入地的金额不够给所有退休人员发养老金,那将怎么办呢?这些都是具体的实施问题。至于《暂行办法》中规定“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这个12%的基数到底如何计算?记者给上海、北京、深圳、西安、南昌等城市的12333社保中心电话,最后的结果都是,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不知道如何计算单位划转给个人的养老金。

  虽然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2009]66号《暂行办法》通知,各地相关部门都在积极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有些细节问题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但是无庸质疑的是,个人在异地遇到好的发展机遇,你完全可以自己掌控,像自驾游一样,在全中国内想去哪里都可以。不用为职所困,你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还是你自己的,而单位划转的养老金缴费也有部分在将来一定是属于个人所有。

  至于将来的养老金你能领多少,按国发38号有关养老金的规定,将来养老金数额的确定主要看三个因素:参保年限长短、工作期间缴费基数和退休后养老险领取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总而言之,《暂行办法》能解决的问题是,一是可以做到养老险的不同地域转移,实现“自由行”;二是即使一个人多地区工作,只要有养老账户缴费记录,都可以累计年限和金额,利于保护个人账户养老权益;三是可以带走原单位账户所缴纳的部分养老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中国大地上对自己的养老问题少些担忧,多些信心。

  养老金计发公式

  s=a+b+c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

  1998年后参加工作者a+b=s

  读者对养老险转移问题询问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