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把“老有所养”列为改善民生的目标之一,提出要建立全民意义上的养老保障制度。但是,全民意义上的养老保障制度,仅仅依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很难完成的。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社会保险主要是保证公民最低生活的维持,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它必然是广覆盖、保基本;而在基本线以上的保障应当通过商业保险等手段来解决,这是实现多支柱保障的根本途径。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广覆盖、低保障
据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介绍,我国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分为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即占退休前工资比例)为60%;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替代率为20%;第三支柱为商业保险,替代率也是20%。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政策性保险,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由国家、地方、个人三方出资建立,国家依法强制实施。但由于我国政府财力有限,人口众多,尤其是农村人口和弱势群体数量巨大,这些国情决定了社会保险必然是广覆盖、低保障、保基本。”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对本报记者说。
庹国柱解释说,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目标,我国将在2020年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制度,而当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口只占20%。也就是说还有10多亿人的缺口。政府从现实角度出发,不可能把基本养老保险水平定得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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