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出台,并将很快付诸实施。但是其中不少具体条款规定,对于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普通人来说,却并不好懂。记者专门采访了有关人士,力求让广大被征地农民真正了解这一制度。
关键词——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根本出路在于积极促进就业。《意见》规定,将被征地农民中劳动年龄段的人员纳入城镇就业管理服务范围,对于其中的就业困难群体,给予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相同的再就业优惠政策。
能享受哪些再就业优惠政策
促进就业,一是开展职业培训,帮助被征地农民获得新的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二是加强就业服务,通过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有效手段,帮助他们就业;三是落实扶持政策,对被征地农民中女满40岁、男满50岁以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可参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有关就业政策,给予援助;四是鼓励创业,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可申请小额贷款自主创业,通过扶持创业带动更多的人就业。
关键词——养老保险
《意见》对新征地农民和已征地农民设计了两种养老保险办法:对新征地农民采取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一次性扣除养老保险费的办法,政府不予补贴;而对已征地农民采取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负担的办法,政府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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