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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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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养老保险交多少年?小编介绍,企业养老保险交满15年,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领取养老金,具体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可以咨询社保局....
  八、已参加了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的人员能否补缴征地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已参加了被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能以个人身份补缴征地前(原征地人员为2008年1月1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因用人单位漏保、少报等原因可以由用人单位补缴征地前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被征地人员应按渝府发〔2008〕26号文件规定,根据其征地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对被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重新确定,并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分别处理。

  九、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参保,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性参保人员,达到50周岁时缴费年限超过10年不足15年的,如何进行延长缴费?

  答: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性参保人员,达到50周岁时缴费年限超过10年不足15年的,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可办理退休手续,从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十、渝人社发〔2013〕67号文件实施前,符合该文件第一条规定条件且已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如何处理?

  答: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如在渝人社发〔2013〕67号文件实施前,延长缴费满15年,已领取养老待遇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按我市2010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计算待遇,从2011年7月1日起发放基本养老金,并享受2012年、2013年养老待遇调整。

  十一、按照渝人社发〔2013〕67号文件规定进行延长缴费的人员,其缴费年限能否超过15年?

  答:按照渝人社发〔2013〕67号文件规定进行延长缴费,以及延长缴费5年后的一次性缴费,其总的缴费年限均不能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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