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2017年浙江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及领取条件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017年浙江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具体有哪些呢?农村养老保险是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浙江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了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养老金待遇等,同时,浙江省杭州市、台州市等多地都开始落实新政策。
  集体补助以乡镇村为单位,各类人员平等享受。对独生子女户、特困户的集体补助可高于其他对象。

  第十一条乡镇村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单位按月按职工工资总额外10-l5%缴纳,个人缴纳工资的3-5%,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

  第十二条个人和集体可根据收入的提高或下降,经乡镇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变动缴纳档次和补助标准。

  入保人遇到灾害或其他原因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时,由本人申请,经乡镇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可停缴保险费。恢复缴费后,停缴部分可以补缴。

  服刑者停缴养老保险费,刑满回原籍者,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入保人迁往外地或招工、提干、开学,可将其保险关系(含已缴保险费)转人迁入地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继续投保,也可将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积累总额全部退还本人。

  第十四条单位或入保人在投保期间无故停缴养老保险费的,按日加收应缴养老保险费的5‰的滞纳金。

  第四章养老保险金给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