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在计划和环境方面存在问题。具体来说,我国企业年金计划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在我国一些传统行业领域和大型国有企业中,存在着不少年龄比较大的员工,这些员工的职业路径比较稳定,对风险的厌恶感比较强烈,而且距离退休时间也比较短,如果对这些员工应用纯粹的确定缴费计划,对于他们的特征和需求并不完全匹配,而且也面临退休时基金积累不足的风险。
其二,从我国目前构建三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风险分担结构来看,处于第一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的风险责任分别由国家和员工承担(统账结合);处于第三层次的个人养老保险则完全由员工自己负责。
而企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在现行的确定缴费计划模式下,其风险也是完全由员工自己承担,因此,企业在我国现行模式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尚未承担风险,而仅靠国家和员工个人的力量,这样的风险分配结构显得有些单薄。
其三,确定缴费计划运用的原理是投资基金积累,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在较长的时间内,我国股票市场的系统风险都较大,难以成为企业年金的理想投资场所,如果只是单纯地实行确定缴费计划,可能无法很好地发挥出确定缴费计划的比较优势。
而企业年金环境存在的问题则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确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核算涉及许多不确定因素和复杂的计算,一般要由专业精算师完成,而我国目前精算师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这方面的需求。
二是目前,我国企业信用普遍不高,企业管理欠规范。在确定受益模式,是否按时提取年金以及提取多少都由企业决定,企业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较大,他们有可能少提甚至不提企业年金,损害职工的利益。
企业年金管理三大建议
首先要增加我国企业年金计划模式的多样性。
考虑到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还处于开始阶段,应当先普遍推出缴费确定型计划,只要限制企业年金投向股票市场,就可以尽量发挥缴费确定计划的长处。同时,对一些大型的、条件成熟的企业(公司)可试行采用受益确定计划。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