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由民间投资经营、政府支持的养老院,虽得到了政府补贴,“但政府每年10万元左右的补贴对整个养老院的花费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我们希望政府能给予我们更多补助和支持,这样才能让更多的社会力量愿意为养老事业服务。”该中心负责人王小龙说。
制度研究势在必行
“在日本刚刚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候,政府就开始进行各种政策研究,其中就包括适老化住宅和养老地产。”据刘东卫介绍,我国的邻国日本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但由于其未雨绸缪的老龄化社会应对政策,尤其是住宅产业政策和在公营住宅范围内试点研究老年住宅,使日本虽然同样存在诸如空巢化家庭、独生子女等问题,但依然能让国民在耄耋之年依然老有所依。
据大阪市立大学教授佐藤由美介绍,日本早在1963年就推出了倡导保障老年人生活的《老人福利法》,1982年出台了《老人保健法》全面推广老人保健设施。随着老龄化的日益严重,2000年4月日本开始实行“看护保险制度”,要求40岁以上的被保险人为了今后得到看护,要缴纳一定的保险金,当被保险人接受看护时只需要承担看护费用的10%即可。
佐藤由美介绍,日本在不同时期的居住政策主导老年住宅的发展,日本老年住宅无论是住宅还是看护服务,一开始都是由国家政府机构来进行投资建设营运,随后大部分转为由民间企业营运。从老年化人口比例上看,我国的情况与1985年的日本相仿,皆为刚刚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从养老地产发展阶段看,我们尚未开始起步。可以说我国养老住宅产业落后日本至少20年。
日本厚生劳动省最新公布数据显示,日本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为23.1%,这一数字在世界192个国家和地区中居第一位。因此佐藤由美认为,保证大城市的老年人居住的安定性仍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因为许多老年人希望在自己的房屋里接受看护服务,而不是到养老院去。“到2055年,日本老年人数将达到日本总人数的40%,必须从现在就开始各种实验,面向未来,我们在实验什么样的设施才适应新的时代的老年人,我们在不停地探索着”。佐藤由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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