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户口不在南京,在南京打了20多年工的马洪兵不能在南京按月领取养老金。
马洪兵来自睢宁县,目前在南京一家物业公司做维修工。在南京,他有7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最近听说本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要缴费满15年退休后才能在城里按月领养老金,如果退休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费满15年。他希望自己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但南京市相关部门的答复让他的愿望落了空。
按照南京市规定,只有本地户口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才可以续缴费,像马师傅这样户口不在南京的外地人,如果在南京缴费不满15年,不能继续参保,只能将南京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老家。
“老家新农保退休时一个月最多拿100多元,而城里的养老金每月有1000多元呢!”马洪兵难过地说。
马洪兵上世纪90年代初就来南京了,先后在建筑工地、纺织厂、机械厂、物业公司做过电工、维修工,实际工作年限早就超过了15年。马师傅说,以前公司根本没有什么社会保险之类的,很多城里人当时也不扣社会保险费。只有进了现在这家物业公司后,公司才给所有员工参保。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1996年才开始正式推行企业和个人责任共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在当时,很多企业只给本地人、“正式工”参加社会保险,大批农民工、临时工参保是2000年以后才有的。因此,按照缴费年限,绝大多数农民工都不足规定的15年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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