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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不能补缴养老保险费凸显社保政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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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今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跨地区转移,但各地养老金水平高低不同,不少地区对非户籍地人员补缴实行限制,引起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满。如正确处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补缴,让劳动者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同时避免一些人钻政策空子是当前社保部门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数据显示,至去年底,我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已经达到388万人。由于很多地区在本世纪才开始大范围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这就意味着这两年退休的参保农民工,能达到15年参保年限的并不多,即很多和马洪兵一样在城市工作多年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城镇养老金。

  对此,社保部门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出了一种无奈:现在国家允许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但各地养老金水平高低不同,如果放开外地户籍人员的补缴限制,难免会让一些人钻空子。如养老金水平较低地区的参保人员在退休前几年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养老金水平较高的城市,将会使本已紧张的养老保险基金更加入不敷出。

  但一些农民工并不认同这一观点。马洪兵就表示,自己已经在南京工作了20年,儿子也已在南京成家。前几年由于在城里参加了保险,就没有参加老家的新农保。“如果当初知道不能在城里领养老金,还不如让公司将每月社会保险费发给自己,在老家参加新农保了。”

  有关专家表示,有关部门完全可以把工作做得细致些,区别对待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补缴,如对于那些确实在城市工作多年、非个人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应该允许补缴。这样,既能维护为城市作出过贡献的农民工的利益,也能防止一些人钻政策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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