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动、社会协同的服务体系
由此,我们可将“虚拟养老院”的运作机制概括为“政府推动、社会化运作、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政府在“虚拟养老院”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发挥着推动者、扶持者、协调者和管理者的重要作用。政府将养老服务纳入苏州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制定了全面推广虚拟养老的实施方案、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资金补贴实施办法等制度,将虚拟养老纳入养老服务组织,享受政府开办经费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虚拟养老院”的运作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财政支持、服务项目的收费和社会募集。但是,政府的有效推动并不意味着政府必须“大包大揽”,而是形成各方各司其职、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政府定位于养老服务的规划者及购买者,社会组织定位于养老服务的生产者及提供者,居家老人则是养老服务的消费者及使用者。“虚拟养老院”通过政府搭建信息平台、社区组织及加盟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形式,利用现代信息与管理优势,实行分类服务、分层管理和市场运作,实行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和统一调度,从而形成有品牌、有特色的“第四种社会养老模式”。
可见,“虚拟养老院”是把信息化的手段和技术运用于居家养老的服务与管理,通过市场化社会化的运行,对服务对象实行会员制组织、对服务队伍实行员工制管理,为老人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爱心亲情主动式服务,为居住在家里的老人打造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虚拟养老院”实现了养老需求的有效服务,政府援助政策的有效落实,服务员工的有效管理,成功探索了一种适合中国国情,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的养老新模式。它将政府发现公共偏好和获取资源的优势与市场和社会组织生产及递送服务的优势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在居家养老中建立了财政资金购买服务、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居家老人享受服务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构建了政府牵头、社区和社会组织承接、吸纳商业组织、集合多种服务的老年服务体系,有效缓解了政府供给不足、市场不愿提供公共服务的问题,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便捷性、实效性、针对性。同时,“虚拟养老院”又因其服务标准明确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理念民本化、可操作性强、可控性强而极具实践推广价值,如今“虚拟养老院”已经在上海、浙江、山西、辽宁、广东、山东等地陆续推广,江苏也将在“十二五”规划后期实现虚拟养老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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