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
养老改革要真正深化下去,相关部门应有更多的制度配套,25日开始,深圳事应有更多地方像深圳一样开展试点,才有可能带动全国性的制度变革
今年8月业单位新聘人员未来养老告别财政支付退休费的方式,试行“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陆韬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这一改革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制度并轨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打通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向企业流动的障碍,并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提供了保证。
增量改革减少阻力
深圳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委今年8月发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规定,从今年8月25日起,新进入事业单位并受聘于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试行“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此前在岗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陆韬说,之所以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增量改革方式,主要是为减少阻力,让新制度先行先试,在实践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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