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实行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四类新聘人员暂不执行新政,包括深圳首次接收并安置在常设岗位的军转干部;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未实行养老保障制度改革,通过直聘、选聘方式进入深圳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人员;通过直聘、选聘方式进入到深圳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本市委任制公务员;直接交流到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本市机关使用工勤编制的人员。这也就意味着这四类人员暂实行原来的退休制度。
对此四类人员例外,陆韬解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中流动人员补缴及转移接续等政策尚不明确,深圳需要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因此这几类人员暂未纳入新制度。譬如,通过直聘、选聘方式选拔的人才,一般是国家级、省级、地方级等重点人才,他们在内地可能都是老退休制度,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积累没法转移成养老待遇,直接实行新制度,在历史‘欠账’的情况下,退休待遇可能受损,稳妥起见,暂不实行。”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彭澎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废除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可以继续深入,让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最终与社会、企业走向同一条轨道。
对此,陆韬说,如果只从新进人员改起,过渡期将长达三四十年,“这太漫长了,我们正在努力研究,希望尽快找到合适的办法,让更多事业单位人过渡到新制度,早点建立全社会统一的养老保障。”
许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害怕被并入社会养老保险之后失去国家保障,退休之后的“金饭碗”变成“纸饭碗”。陆韬认为,根据技术测算,“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收益不会低于财政养老的收益,因为职业年金属于常年积累的个人账户,“假定一个人在事业单位工作,退休没两年就去世了,那么财政养老他只拿了不到两年的退休金,但职业年金制度下,他的继承人可以将账户内所有的钱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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