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由于采取个人投保、企业安排方式,税延型养老险介入团险和个险之间,寿险公司税延型养老险产品的收费标准将低于一般分红或万能型的养老险,比如一般分红或万能养老险产品在费用提取上,第1年初始费用提取超过50%,之后逐步降低。而税延型养老险在试点初期的费用提取将按固定的每年收取5%的比例。
另外,寿险公司设计的风险保障将不收取风险保费。“如果收取保费,账户的资金就是按照账单价值来测算的,这比按照扣除一定费用后的账户价值要低,且程序要繁琐。”上述试点公司的人士告诉记者,这无异于送风险保障,该公司还曾经内部讨论过是否要参加试点,因为这可能是一项微利的业务。
朱铭来告诉记者,保险公司试点初期将面临不少问题,比如一个企业里面如何确认参与投保的账户,税收优惠是事后退税还是按月纳税,养老账户如何联网和统一,这些都需要在试点期间逐一解决。
道德风险考量
按照初步方案,试点期间产品是标准化的,比如都是前端收费,保险条款的基本设置也都一样。但是记者了解到,由于养老保险公司的类基金产品和寿险公司的产品在风险收益上有所区分,客户的不同选择可能会在一定时期给双方都造成竞争压力,除此之外,同类产品之间也极可能出现竞争。
此外,为了防止投保人在享受了税收优惠后出现恶性退保、给国家税收带来损失,前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是否要设置禁止退保的相关条款也还没有确定。
该人士透露,根据初步方案,投保人在投保后,工作企业和地区的变动发生时涉及到转保,即账户在企业和地区之间的变动,或者遇到出国、留学或者中途收入中断等情况,账户是可以停止的,投保人可以选择提取账户资金,或者按照该账户现实资产价值退休后再领取,但根据初步方案,为了防止恶性逃避税收,试点初期是不允许退保的。
而作为商业性的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则有违商业性的原则。朱铭来告诉记者,道德风险确实是试点期间的一大难题,可能对税务部门后续的税务管理方面增加了压力。
“不过退保是后续问题,监管部门也有一种看法是先试点,具体问题到时根据具体情况再讨论。”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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