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欧美钢结构公司则称:“本公司与杜庆会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甘良印(欧美钢结构公司项目负责人)与杜庆会之间的纠纷已通过协商方式得到解决,杜庆会也承诺不再追究任何的经济及法律责任。”该公司表示,甘良印与其属于挂靠关系,甘良印借用该公司资质,对外宣称是其单位员工,以该单位名义承包了工程,公司向其收管理费。
韩世忠律师利用《承诺书》中所写的内容、诊断证明、就诊病历以及多条手机短信、证人证言,向劳动仲裁部门证明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部门经调查认为,欧美钢结构公司已承认甘良印使用公司资质、以公司名义承包工程,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公司与杜庆会建立了劳动关系。裁决做出后,该公司不服,已提起诉讼。
据了解,类似事件在现实中不在少数。“建筑行业易发生工伤,对于此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国家早有规定,但却在层层转包中沦为一纸空文。”李洪波律师说。
工程越转包工伤保险距离工人越遥远
有关专家表示,工程转包越多,工伤保险距离工人越遥远。
北京2006年发出的《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规定:“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将整个工程期间施工的所有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需缴纳的农民工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建设单位应督促其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及时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单位应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单独列项,并作为专用款项在开工前一次性拨付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单位负责以建设项目和总承包单位为名称存入银行账户。”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为农民工参保工伤险需每月按时缴纳费用,建筑人员流动性大,按月缴纳参保费用就显得十分麻烦。此外,建筑行业农民工参保情况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是用工复杂,一个工程往往会出现“一包二包”现象,许多工程单位违规将工程包给不具备施工资格的包工头,工程转包往往会使工程造价增高,工程承包方也就不愿意给农民工参保。
“规定已比较清楚,可在执行中往往很难达到预期效果,而监管不力是重要原因。目前建筑行业工人的工伤保险落实,缺乏明确的监管机构和更详细的规定,而且现有规定也往往执行不到位。”李洪波律师告诉记者,国家规定新项目开工建设,建筑单位不给农民工参保,建委就不给建筑单位发放安全许可证。但很多时候,农民工参保及办理安全许可证都由包工头去做,包工头拿到这笔钱后随便报几个人的名字对付一下,而总包方认为把款项给了施工单位就没责任了。层层转包的情况下,工程越转包工伤保险距离工人越遥远。
“大量案例表明,不给农民工上工伤保险对包工头来说也是‘赌博’。如果不出事,他们能省下这笔钱;一旦出了事,很多包工头就只能逃跑。如果开始就按规定来,对双方都是一个好的选择。”李洪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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