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的大众电影杂志原社长、主编蔡师勇,在看守所度过了2010年这个极为寒冷的新年。
2009年12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师勇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罚款4万元。
他的代理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蔡师勇在看守所表现平静,并不对当年的行为感到后悔,而且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一份传统纸媒的职工养老之忧
《大众电影》杂志是一份传统纸媒,由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办,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曾创造过单期发行量960万份的佳绩。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多种娱乐媒体的兴起,《大众电影》急剧衰落。
大众电影杂志社属于国家不核拨经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在财务上独立于中国电影家协会,直接对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汇报,再由中国文联汇总上报财政部。
《大众电影》衰落,导致经营状况下滑,如果有一天杂志社不行了,甚至倒闭了,那么员工的养老怎么办?
大家对养老忧心忡忡。那时的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大众电影杂志社属于事业单位,直到2004年才被允许参加社会保险。也就是说此前大众电影杂志社的职工属于“两头够不着”:没有任何保险,国家也不管。
蔡师勇在一份材料中说:“当时有些国企破产,职工下岗现象相当普遍,更使得我社上上下下精神紧张,经常为此苦恼。应该说,这是我们考虑给职工买养老保险的根本原因。”
经杂志社社委会成员一致签字同意后,杂志社从1994年开始陆续为员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蔡师勇说,杂志社购买商业保险之前还请示了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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