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以房养老”的概念,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据了解,北京市老龄办正在对“以房养老”进行论证研究,比如针对企业的鼓励措施。
打破沉默,应对老龄化
“以房养老”即“反向住房抵押贷款”,也就是“倒按揭”,指房屋产权所有者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经过综合评估,定期给房主发放固定数额资金。房主过世后,其房产将被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这种做法被许多发达国家采用,比如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补充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几年前,京沪两地尝试过“吃螃蟹”,最终都不了了之。2007年,北京石景山区某机构率先试点“养老房屋银行”,通过房屋租赁方式提供养老服务,但项目推出后少人问津,没多久即遭“搁浅”。同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试行“以房养老”模式,由于达标的申请人太少,最终停办了这项业务。
如今,首都打破沉默,正式将“以房养老”摆上台面,是为了应对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据新近的人口普查数据统计,目前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1.78亿。以北京为例,“十二五”时期,老年人口将以年均17万的数量增长,到2015年,户籍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320万,占户籍人口的23%。
走出失败,要过不少坎
在我国,“以房养老”模式之所以遭遇水土不服,究其根源,在于政策环境与传统观念的“中外有别”。房屋产权70年被视为最大障碍。虽说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续期是否“无偿”?如果不是,那么费用多少?种种不确定的政策因素,增加了房屋抵押的风险,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热情。
与国外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不同,我国现阶段的房地产发展存在不少弊病。如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所言,“当我们房地产的价格能够真实反映房地产的价值,它也能成为我们未来养老的一个选择。”今年9月,在全国政协举办的“大力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提案办理会上,银监会的有关负责人就表达过顾虑,“如果是房价上行期,‘以房养老’的问题不大,但遇到房价下行期,可能会遇到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