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呼吁规范养生保健市场
从“养生高手”张悟本到“神仙道长”李一,从“排毒教父”林光常到“太医后人”刘弘章,“养生明星”的先后“露馅”凸显了养生保健市场良莠不齐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呼吁规范养生保健市场。全国政协委员李惠森说:“随着‘治未病’的理念广为流传,养生保健已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一市场潜力巨大,但泥沙俱下,行业规范工作迫在眉睫。”“严格管理养生保健产业、鼓励国民科学合理养生保健,不仅能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也能大幅减少国家在医疗费用方面的支出。”李惠森委员说。针对养生保健市场目前存在的养生书籍泛滥、养生讲座良莠不齐、相关标准机制欠缺等诸多问题,李惠森委员表示,应从三方面着手,更好地促进养生保健行业健康发展。
首先,深入广泛开展中华传统养生文化的科普宣传,为传统养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进一步扩大“中医中药中国行”的活动范围,鼓励更多优秀专家学者和企业参与其中。其次,政府、行业、媒体要“三管齐下”,规范养生保健的宣传与服务行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伪科学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尽快制订和完善中医药养生保健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加强对保健机构的审批;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揭露骗局,促进市场净化。再次,尽快制订养生类书籍、节目的“准入门槛”,针对养生保健类图书出版资质提出管理办法。对面向公众进行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宣传的人员,要认真核实身份的真实性,杜绝商业炒作。
房产过户取消强制公证
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建议取消房产过户中的强制公证制度。赵林中代表说,根据《公证法》第2条,公证的原则是自愿。然而该法第11条第2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这就说明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公证的事项,即使当事人不自愿,也要办理公证。但是问题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出台相关的解释。而且,房产过户中的强制公证制度与我国现行的《公证法》《继承法》《物权法》等法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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