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上海市场为例,理财型保险绝大多数的保费收入都是通过银行进行销售的,而各银行采取的销售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部分产品的热销局面是否出现。一个比较明显的表现就是,一季度A股不断下跌,让"基民"感到失望,新基金的认购也出现了非常困难的现象,而部分银行为完成年度的中间业务收入的任务,将原本分配到基金销售上的指标,部分地转移到保险产品销售上。"渠道(银行)的积极性高,产品自然能卖得好。"一位保险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
从上海保险工业公会的统计数据来看,今年一季度当中,就有相当部分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已经差不多完成了原本定下的全年任务指标。在理财型保险热销的情况下,一些保险公司也产生了一些担忧,主要是考虑到今年一下子冲得太猛,明年是否能够持续发展和销售人员收入一下子出现暴增所带来的销售队伍是否能够稳定的问题。还有就是,如如何防范银行销售的误导行为、如何使后续服务与前台销售相衔接等等。
"双刃剑"已出鞘
从2000年起,全球证券市场开始下滑,投资理财需求迅速减少,欧美国家理财型保险增长减缓甚至负增长。之后随着全球资本市场逐步好转,理财型保险才开始复苏。上述这些情况和我国目前的理财型保险的发展轨迹有非常多的相似性。爆发式增长,其背后总是会隐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广东省保监局在上述那份调研报告中提示了诸多平时不容易考虑到的风险。首先,理财型保险产品对证券市场非常敏感,当证券市场繁荣时,投资收益率高,理财型保险产品的需求就旺盛,保费收入快速增长;反之,理财型保险产品的需求会减少,保费收入甚至出现负增长,保单退保率和成本均会大幅攀升。从2008年起,我国证券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理财型保险会随证券市场波动而大起大落,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财务赢利、现金流等各方面,对保险业稳健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其次,一方面,我国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尤其是证券市场,受政策调控影响很大,会对理财型保险发展带来较大的波动;另一方面,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很多理财产品收益开始纳入个税范围,如国家已对个人投资企业债券(包括可转债)开征20%的利息税。保险公司理财型保险产品可能也会逐步纳入,会影响该产品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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