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社会保险法》。这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就社保制度进行立法。《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分段计算这两个关键问题终于有了定论。虽然离我的设想还有距离,但毕竟前进了一大步。”多次在全国两会上呼吁推动社会保险“异地流通”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万家丽集团董事长黄志明得知这一消息很是高兴。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写入法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是制约我国社保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陈燕在长沙缴了13年的养老保险,2008年她开始到上海工作;2009年起,她在上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金。“我在长沙的缴费离最低缴费年限只差2年,如果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跨省转移接续,那就意味着必须在上海再连续缴15年,而在长沙缴的13年就作废了。”
此次通过的社保法中明确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据此,陈燕可在长沙缴满15年保险费,也可转入上海累计计算;当她退休时,可在一个地方按月领取分段计算的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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