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重庆、上海探索“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之后,广州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称广州将推动建立延税型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但《意见》并未给出实施上述制度的具体时间表。
广东保监局表示,目前只是提出一个框架性意向,更多是出于鼓励保险公司业务创新,现阶段还没有任何实质性工作。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以房养老”虎年再次升温说明养老问题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解密“以房养老”
资深理财师阎涛介绍,“以房养老保险”不同于大众观念里的“以房养老”,通常指老年人一般将自有房屋用作出租或出售,以所获取的收入差额用作养老金的补充。
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则相当于已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然后每月或每年从金融机构领取“养老金”,同时将继续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并负责维护,一直延续到借款人去世。
当借款人去世后,金融机构获得房屋的产权,进行销售、出租或者拍卖,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享有房产的升值部分。
“出租出售房产获得收入养老实际上失去了房屋的居住权,而以房养老保险则使得老人的住房资产发挥了居住和融资的双重功能,代价则是老人过世后房屋归属金融机构。”阎涛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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