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参保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及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转到企业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并附报相关软盘、劳动合同和职工有关资料,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企业申报的资料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手续,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和养老保险档案。
二、职工流动
企业应及时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增加(减少)表》等有关表式,并附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等有关资料,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职工退休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应及时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企业退休人员花名册》等有关资料送交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做相关处理。
四、职工死亡
企业应填报《江苏省企业职工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企业职工或退休人员供养亲属花名册》,并附报职工死亡证明以及经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死亡人员待遇审批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企业申报的基础资料后,作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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