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降低农民参保门槛,提高保障水平。在面向农民的筹资上,要降低门槛,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低水平起步,建立农民的最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三是坚持政府统一管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建立动态缴费增长机制,缴费标准随着预期领取的养老金标准的变化而调整,参保人员预期领取的最低养老金水平可与农村低保水平衔接。
“我们当时是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模式来设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秦说,这个框架基本上沿续下来,成为现在各地试点时制度设计的基础。
上述理念在一号文件中得到了完全体现。“强调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明确了政府直接分担农民养老保险的责任,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表示,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还在设计之中,目标是确保满足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但政府分担责任的大小与分担方式、财务模式、监管与经办方式以及缴费与待遇标准等,还需进一步讨论并具体化。
养老标准不低于低保水平
“从试点方案来看,中央只给政策和指导意见,由地方操作实施。”郭建军说,农村养老的政府补贴部分,东部发达地区已经确定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一般只补贴中、西部地区。
在当天的专题论坛上,有全国政协委员表示,将在下月的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给中西部65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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