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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早投保商业养老险 让养老保险“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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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新修订的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商业养老险,那到底商业养老险要怎么买才能真正给老年生活“保个险”呢?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7月1日生效,各地出现的“精神赡养第一案”,将其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条款迅速量化成了具体数字:“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每季度至少接父母回家一次”、“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至少看望一次”……

  按马斯洛的理论,“精神赡养”在老年人的需求层次里应该处于较高等级了。而在连续3年的“两会”期间,位居老百姓最关心的十大问题前列的,是与生存状况直接相关的养老保险问题。

  应该说,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4.84亿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疑惑也日渐增多,一言以蔽之,现今的养老保险能否给老年生活“保个险”?

  近日网上有个热帖引发了“算账风”:假设每年物价增长3%,一名30岁的“80后”要在退休后保持和现在每个月3000元相当的生活水平,需要准备好314万元。

  有多少钱才够养老,各有不同的标准。但看看那些《30年后你靠什么养老》之类的畅销书,不难看出其中共同的浓重焦虑情绪。

  当然,保证每个人“体面养老”,对基本养老保险显然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国社会保障的原则是“全覆盖、保基本”。1995年我国开始实行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制度时,作为劳动者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比的替代率设定在58.5%这个目标,是在当时国情下对于“基本”打了点折扣的一个考虑。而直到现在,这个数字徘徊在4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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