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需求方面,谁也做不到“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在收入增长、物价波动、城镇化推进的诸般变量之下,在目前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还基本停留在“一条腿走路”的情形下,要保证无论在何种条件下最低收入者能维持基本生活所需,也是一个不断抬高的标准,而且其抬高的程度往往超出预想。我国先后9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从一个侧面说明,“保基本”所提出的其实是一个高要求。对于“基本”来说,即使是略为超前的预估,也往往在实践中显得滞后。
我国统账结合、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使维持养老金运行依赖于源源不断的后来者加入。但眼下我们面临的现实是:人口生育高峰即将过去,也就是缴养老金的人越来越少;而人口寿命延长了,也就是用养老金的人越来越多。
有学者预测,未来50年里,城镇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的抚养比将由3.65∶1提高到1.87∶1,也就是说赡养率将提高近一倍。在劳动力充足时,尚能承受部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而此后安全系数将大打折扣。同时,保值增值手段缺乏所导致的养老基金事实上缩水,也使收付缺口日益扩大,贻患于未来。
抓紧进行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性的制度建设,抓紧进行有利于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环境建设,才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根本举措。
延迟退休似乎是大势所趋了,既可以扩大“现收”基础,又可以推迟“现付”时点,只是可能又拉了普通劳动者“常回家看看”的后腿。那时,哎哟妈妈,请不要把花甲之年的儿女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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