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被视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最重要的配套措施之一。
4月6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公布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下称《办法》)。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将为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建立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
《办法》明确,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工作,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
根据人社部于日前发布的《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2014年度)》,2014年,企业年金新增交费大约在1000亿元左右,照此估算,职业年金市场初期规模将在1500-2000亿左右。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对于职业年金将带来的增量资金所蕴含的商业机会亦表示肯定。他同时提出,《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这也将给商业养老金公司及商业保险公司带来可期的市场机会。
投资管理人盈利机遇再现
职业年金的“补充养老保险”性质与现行企业年金性质相同,因此其在制度设计过程中较多地参考了企业年金的设计思路,但也有所改良。
企业年金管理人包括“委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四种角色,因结构过于复杂曾被业界质疑效率较低、盈利空间受到挤压。
但是《办法》明确,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工作,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