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针对投连险容易产生误导的原因,保监会已要求各保险公司建立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识别机制,包括将银行渠道的投连险新单趸交保费限制在3万元以上。此外,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建立风险测评制度,投连险销售人员须与客户共同完成对客户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保目的,以及对相关风险的认知和承受能力的分析,评估客户是否适合购买所推介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并将评估意见告知客户,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客户评估报告认为该客户不适宜购买,但客户仍然要求购买的,保险公司应以专门文件列明保险公司意见、客户意愿和其他需要说明的必要事项,双方签字认可。
合适的销售渠道
值得关注的是,投连险最重要的银保销售渠道此次也成为保监会整治的重点所在。
保监会在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应严格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销售,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保险公司应加强对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管理,至少每半年对代理机构的销售合规性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通知》是在现有《投资连结保险管理办法》和《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办法》基础之上,针对当前突出的问题作出了一些具体补充规定,包括推出投连险风险测评等。下一步,保监会将积极推进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寿险产品销售资格考试制度,总结完善风险测评制度,研究完善销售行为管理,为下一步修订《投资连结保险管理办法》打好基础,以形成统一完整的投连险销售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上述负责人如是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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