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在独生子女越来多,许多家长甚至在怀孕的时候就开始为孩子关注保险了。但是,在购买之前,一定要了解下国家的一些福利政策。
现在上海市民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了,在BB诞生甚至妈妈刚怀孕的时候,父母已经开始咨询保险。
在购买商业保险之前,建议大家先了解下国家的一些福利政策:
《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该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市医疗保险局就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 建立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简称“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要解决什么问题?
答:根据本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年初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安排,建立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将本市近200万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整体纳入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妥善解决少儿学生中部分无基本医疗制度保障,部分家属劳保医疗待遇不落实,以及城乡少儿学生保障水平不统一的矛盾,促进少儿学生的健康成长。
2 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有什么特点?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保障大病,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化解大病重病风险;二是全面覆盖,将本市户籍的所有适龄对象全部纳入覆盖范畴;三是城乡统筹,实行城乡统一制度、资金统一筹集、待遇统一标准;四是有效衔接,在建立新制度的同时,与现有的职工家属劳保、农村合作医疗、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等制度有效衔接。
3 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与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怎样的关系?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是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基本保障制度,由政府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监管。
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社会互助性质的补充保障制度,由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简称“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两项制度是基本社会保障与互助共济保障的关系,旨在筑起少儿学生医疗的安全网。
4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答: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简称“保障对象”)①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员。②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20周岁,在各类中等学校(含高中、中专、技校、职校和特殊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③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复读生等。
5 哪些人员可参照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答:具体是:①经市人事部门批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②符合本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目前尚未报入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
6 保障对象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答: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和化疗、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简称“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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