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保障对象能继续享受原家属劳保、合作医疗待遇吗?
答:原享受家属劳保待遇的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其家属劳保中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不再重复享受,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家属劳保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合作医疗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也不再重复享受,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合作医疗有关规定执行。
13 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如何继续参加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答: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补充,实施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后,政府鼓励保障对象继续参加市红十字会等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政府有关部门将推动并通过必要资助,使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达到全面覆盖。凡参加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先由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报销一半,其余医疗费用由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给予支付。
少儿医保、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每年交费均为60元
上海独生子女保险计划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是由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共同推动的第一项计划生育保险产品。根据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独生子女保险计划保费为每年60元,保险期限为1年,这相当于上海一对夫妻全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在保障金额上,对已投保的独生子女因疾病身故可理赔4万元;意外身故可理赔4万元;重大疾病可理赔2万元;意外医疗最高理赔5千元(100元以下免赔,100元以上部分按80%赔付),其最高保障超过6万元。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的承保对象为出生满30日至16周岁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据统计,本市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已达70万户 (母亲49周岁以下,子女16周岁以下)。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针对性强,主要侧重于意外和重大疾病的保障,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学生平安保险不重复,又有互补作用,进一步完善独生子女的保障体系。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在群众自愿投保基础上,通过低投入获得高保障,切实提高独生子女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增强独生子女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一、如何购买独生子女保险?
以自愿投保为原则,每对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购买1份。
1、购买保险时,需携带证件:独生子女父母的《上海市户口簿》或者《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办理地点:一是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设立的保险计划服务点;二是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会。
此外,目前,全市在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了179个受理服务点,都可以咨询和购买到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本次保险计划采取保险自助卡的方式,家长购买保险卡后,即可通过网站和电话两种方式激活投保。
二、如何理赔?
理赔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由投保人直接将理赔材料,直接邮寄至各保险公司的理赔办公室或交到保险公司网点;二是由投保人将理赔材料,交到乡、镇(街道)设立的受理服务点,或是交到村居委会,再由居委会交到受理服务点,保险代理公司定期上门收取后,交至保险公司。
友情提示:
1、上海的相关福利还是不错的,建议在此基础上为孩子增加保障20~30年的消费型定期重疾20W,0岁的孩子,20W保额,300元左右/年就能搞定(一方面医疗水平在发展,重疾定义会调整,考虑到未来理赔的问题,买保障时间到70岁以后的返还型长期险对孩子未必有利,另一方面这样可以合理控制保费预算)为孩子经济独立前储备医疗费用。孩子的教育金准备,保险也是解决的一种途径。
2、在为孩子买保险的同时,请代理人对家长的保险做个保单检视,买保险的顺序是先大人后孩子,把保费预算的重心放在家长身上,切忌本末倒置!
[来源:上海 顶泰代理 王静 http://quick.xiangrikui.com/blog/48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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