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建设上的“三个促进”
社保政策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社会政策。国际经验证明,一国的社会建设与社保政策关系密切,在国民心态、国民文化、国民创新意识等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在社会融合、社会凝聚、社会团结等方面具有较大作用,是构建社会和谐的主要制度工具。《暂行办法》的出台,对社会建设的意义是多方面的。
第一,有利于促进社会融合,防止社会排斥。农民工社保转续的解决将会提高这个群体的自信心,改变这个群体的社会心态,促进其在都市生活中的融合。“社会凝聚”既是一个软实力,也是一个硬实力。社保制度如果长期处于地区分割和不能转续状态,某些潜在社会矛盾就有可能显性化,社会排斥就会变得“硬”起来,并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社会团结和公民社会的发育与发展,严重时还会影响社会凝聚力这个软实力的发挥,影响国家竞争力的提高。
第二,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防止收入再分配的二元趋势。农民工群体是中国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是城乡二元结构中的一个“中间体”和“结合部”,是促进新农村建设和非农化过程中的先锋群体。社保转续难题的解决,将会促进这个群体的自我发展和非农化的过程,扩大这个群体总体收入和消费比重,有利于防止收入再分配二元发展的趋势。
第三,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防止社会矛盾激化。良好的社会流动性是任何社会分层结构中需要关注的重要指示器。流动性好可以促使社会分层结构变化中稳定因素的不断扩大,稀释很多社会矛盾,成为社会运行机制中的一个润滑剂。反之,即使一个很富有的社会,如果流动性很差,职业隔离严重,就业路径单一,个人预期渺茫,社会矛盾就容易积累和激化。其中,社保制度是影响流动性的重要因素,这个制度不良就有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索。
3.经济建设上的“三个有利于”
从经济层面看,社保政策不仅在本次金融危机中被纳入到各经济体经济刺激一揽子方案之中,显示了它的重要性,在后危机时代同样也是一国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历史的经验告诉人们,社保制度设计如果存在问题,必将在非农化、城镇化、现代化的进程中产生较大的反向作用。而《暂行办法》的出台,其经济意义也是多方面的。
第一,有利于加速城镇化进程。《暂行办法》的延伸含义在于,将促进农民工的农转非、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和定居的历史进程。这完全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推进城镇化和放宽中小城市户籍限制的要求。其作用这主要表现在改善农民工的社保环境和转续上,表现在流动人口融入城镇和转回农村的便捷性上,表现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时社保制度的衔接上。
第二,有利于形成全国劳动力大市场。社保制度的地区割裂是制约全国劳动力市场形成的主要障碍之一,不利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降低企业用工的行政成本,不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不利于平衡东西部地区间作为基础设施之一的养老金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全国范围内劳动力成本的趋同发展。而现在的《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劳动力跨省流动的制度障碍,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
第三,有利于稳定农民工消费预期,为提高农民工生活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一支不可替代的建设大军,也是一支重要的消费群体。社保转续难题不解决,不仅降低了这个群体的消费预期,同时还降低了这个群体的消费信心,不利于当期消费和提高农民工的生活水平。而转续难的问题解决之后,农民工实现应保尽保,将会稳定其消费预期,建立消费信心,扩大当期消费水平,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生活标准,客观上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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