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表并收费
1.申领人在填完申领登记表后,须尽快交回单位经办人。经办人须进行审核,审核如有问题,须返回申领人修正。如表格损坏严重,可由经办人联系卡管理中心重新打印申领登记表。审核内容包括:
(1) 检查姓名和证件号码等基本资料是否正确,基本资料应该与证件的复印件一致。
(2) 检查照片回执和身份证复印件是否粘贴在对应的方框内;
(3) 填写字迹是否清晰,填写内容是否填写在正确的栏目中。
(4) 检查在“签名和确认区”中,申领人是否已签字确认。
2.如果本单位申领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有变更,经办人须尽快前往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3.登记表左上角类别为“普通”的申领人,应在收表时同时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人。
为了更好地推动换发卡工作,2007年内组织换卡的单位在办理社保(市民)卡申领手续时,凡年满6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55周岁的女性,可免交社保(市民)卡工本费(优惠人员申领登记表左上角类别为“免工本费”)。
4. 收表时,经办人可在花名册中记录收表情况。
5.经办人须最终审核,确保无误后在申领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人事部门章或业务章均可)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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