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拿大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加拿大的养老保障体系与美国、澳大利亚等极为相似,属于典型的“三支柱结构”:一是政府收入保障计划;二是雇主主办的养老金计划(即企业年金);三是个人储蓄性计划。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加拿大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正在加剧,雇员和退休人数的比例将由现在的8∶1降低到2020年1.78∶1,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已成为加拿大社会保障的重要“安全网”。
政府收入保障计划由政府财政负担,这一支柱的保障水平较低,主要是提供一个基本的退休生活待遇,而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计划才是加拿大养老保险体系中最重要的支柱。它们由政府法规约束,实行统一税收征管。养老基金完全由商业机构运营,但投资渠道、分配方式、投资方针等由雇员或雇主确定。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计划在加拿大的发展,有力保障了雇员退休后收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减轻了政府负担,同时也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
二、雇主主办的退休金计划和个人储蓄性计划
1、 注册的养老金计划(RPP-Registered Pension Plans)
RPP计划的建立是自愿性的,但一旦选择建立,就必须保证执行法律设定的最低标准,到各省养老金监管部门进行注册,注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明确设立计划的法律动机以及各项计划相关的一切事项(诸如缴费率、投资渠道、待遇享受条件、待遇计算方法等),称为计划文本。所建立的计划要同时能满足加拿大联邦税务局和各省税务局的要求,还要严格遵守与养老金有关的法规。
注册的养老金计划在各省监管部门进行注册,一旦获得批准,就可以享受有关税务减免优惠条件。此类计划主要有两种类型,其一是待遇确定型的养老金计划(DBBP),其二是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DCPP)。有一些企业还将两种计划综合起来,建立所谓的“混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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