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集体企业未补缴93年至98年期间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缴费差额部分,1998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按什么标准计发?
答:根据市政办发[2000]140号文件和市劳办发[2000]154号文件规定,集体企业按全省统一办法从1999年1月1日起按统一比例缴费后。
但未按陕劳发[1999]6号文件规定补缴以前年度费用的,1998年12月31日以前已退休的人员,享受1999年正常调整机制增加的养老金后,由社会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月基本养老金不足182元的,补足到182元。超过182元的部分,由原企业支付。
问: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怎样办理养老保险立户手续?
答: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问: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1.私营企业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的5%缴纳。
2.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18%的比例缴费,其中雇工的养老保险费,本人缴8%,其余10%由雇主负责缴纳。
3.职工缴费工资在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在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下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问:城镇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如何退休?月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1.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退休。
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将其个人帐户中全部储存额(含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若本人自愿,经批准后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可适当后延,延迟期间继续按月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后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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