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储蓄型养老保险的特点:缴费由员工和雇主共同承担。是一种固定缴费的模式,待遇由所缴费用及利息决定。
缴费利息积累在每个人的账户上,当投保人年老、伤残或死亡时,账户上的钱可一次或按月支付。该制度的实施必然要求企业和劳动者有较高的投保率,否则保险基金的来源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只有在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而且水平较高的国家才能实施该模式。目前,采用该模式比较成功的只有新加坡。
(3)统筹型养老保险及其养老金待遇的计算方法。
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一般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实行的,最早是在前苏联建立起来的。其特点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均可享受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但国家不向劳动者本人征收任何保险费,老年保险所需要的全部资金,都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是一种典型的福利型养老保险制度。该模式下养老金的计算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为:月养老金=月标准工资×按工龄标准为进出基础折扣的比例。其中月标准工资取决于退休前最后一个月或若干年的平均工资水平。养老金与工龄长短成正比,工龄越长,养老金所占的工资比例越高。第二种方法是养老金标准与工资水平成反比,即退休者在职期间的工资水平越高,养老金标准工资的比例就越低,但养老金的绝对数额较多。
我国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在世界上属于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这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员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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