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乡镇企业员工养老保险怎么解决?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王强是某县的农民,在一个乡镇企业上班。前阵子,他看到了养老保险的宣传,觉得有必要为自己将来的老年生活做做准备,于是去打听自己这种情况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那么,乡镇企业员工应该如何缴纳养老保险呢?参加办法是不是与城镇企业职工一样呢?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中关于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可以得知,我国农村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办法具体由民政部负责。根据我们的了解,民政部也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该方案草案已经在几十个试点县(市)试行了一个阶段。在这些试点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为基本原则,实行基金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个人交纳的保险费和集体补助,分别记在个人名下。集体补助以村、乡镇企业为单位,具体补助的方式和标准由村或乡镇企业确定。个人缴纳或集体补助可以根据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整。投保年龄以20周岁为起点,满60周岁停止交纳。

当然,这些试点工作只是为将来农村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事业提供一个参考的方向。在现阶段,农村的乡镇企业并不在法律强制要求的必须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农村的乡镇企业并不是必须要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农村的乡镇企业可以自愿为本企业员工办理养老保险。

需要指出的是,因为农村乡镇企业目前还不属于强制性要求办理养老保险的单位范畴,因此要特别注意划清乡镇企业的范围,不要让乡镇企业的名义成为企业规避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义务的借口,切实实现对员工的社会保障。

[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71条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

《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