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0年上海农村养老保险金是如何调整的?增加了多少呢?2010年达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的养老金领取年龄,且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每月是多少?缴费年限很增加一年,养老金增加多少?
关于2010年调整本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计发标准及养老金、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养老补助金)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沪府办[2007] 64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农发[2010]11号)精神,现就2010年度本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计发标准及养老金、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养老补助金)调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2010年本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计发标准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有关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标准规定,2010年本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全年每人1920元;单位从业人员和农副业从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全年每人600元;计入个人账户中的集体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标准
2010年参保人员达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的养老金领取年龄,且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280元。参保缴费每超过1年(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农副业从业人员每月增加5元,单位从业人员每月增加10元,增加部分养老金计入补差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仍按《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缴费不足15年的,应以当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满所缺年限后,方可从次月起享受农保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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