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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社保养老金 领取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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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刘春兵1995年带着妻儿南下惠州,成为一名环卫工人。为了退休后的生活有所保障,2001年,他参加了养老保险。不久前他才了解到,当他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才缴纳了不足12年的养老保险费用,也就是说,他根本就没法在惠州领取养老金。像刘春兵这样的外来人员很多,他们的养老保险待遇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学者建议

根据已缴年限按比例发放养老金

“把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限定为15年,本身就不太合理。”惠州学院政法系教师宋作海认为,不少农民工在四五十岁才从老家出来打工,也许干几年就要退休了,15年的门槛,让养老保险对这部分人而言成为空谈。

宋作海认为政策应该有所改进:“企业缴纳的部分或许不能全部退给外来农民工本人,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退还,让他们的老年生活压力有所缓解。”

要解决“跨省养老保险”问题,宋作海建议可以采取全国各地联保的方式解决。“外来农民工往往哪里有钱挣,就会去哪里工作,流动性大的特点使得缴交养老保险也应该变通,如果全国联保,每个人缴纳保险都有自己的固定号码,即使他去了全国任何一个城市,只要报上自己的保险号,就可以缴纳养老保险,那么问题自然能够得到解决。”

对于目前跨省转养老保险关系存在种种麻烦的情况,宋作海建议,即便外来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未达到15年,也可以按照当事人在退休前已缴纳的年限,按照一定比例领取养老金,比如此人在退休前已经缴纳了10年的养老保险,在退休后按照10:15的比例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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