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养老年金的管理制度漏洞,本来为了消除社会不平等的养老年金,却可能被某些企业高管人员当做自己的“聚宝盆”。中国企业年金参保人数仅为全国就业人口的1。6%,参加企业年金户企业中绝大部分大型垄断国企,个别企业高管利用权势,将企业缴费额都“积聚”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中,这将大大地损害了普通劳动者的权益,扩大了社会的分配不公。
国家审计署曝光:新华人寿给47名高管购买高额补充养老险。这47名高管退休后可以享受年金收益及医疗费用报销。其中前总裁孙兵退休后每个月领取9。28万元,若按80岁身故测算,共可领取约2665万元,加上医疗费用报销部分,孙兵每月所获权益最高可达11万元。新华人寿日前决定废止此项补充养老保险,但先期退休的12人开始受益。
高管“昂贵退养”,令“补充养老保险”的公平问题再受关注。
据悉,我国养老的制度设计,包括三大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所谓企业年金,就是在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再由企业与个人每年拿出一部分钱,形成基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投资增值(新华人寿高管的案例未必完全一样)。
年金有多重要?眼下常说企业退休待遇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退休者多数只有基本养老保险,尚未有“企业年金”积累,因而与公务员(国家包揽)相差一截。
可以说,今后企业退休能否追上公务员,希望系于年金。
更有媒体披露,我国养老制度改革的一种思路是:将来,不管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抑或职工,到了退休,政府发给他们的养老金都是最基本的“吃饭钱”,而有职业的人,可通过各种职业年金,比如企业年金、教师年金、公务员年金、医生年金……积累越多,拿得越多,从而消除身份差别。
我国廿年前就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如果职工月入为5000元,则每年企业可出资5000元,职工也可出资5000元,个人账户每年就有1万元进行投资增值,到退休时就可多拿一笔。
上月底,中央媒体曾披露,目前,中国企业年金参保人数仅为全国就业人口的1。6%,“企业年金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