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2006年7月,我县实施了《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补充规定》,完善并细化了参保程序等内容;2008年6月出台《玉环县拆解渔船所涉人员参照执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意见》,解决了转产渔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这项措施当时在全省还是首创;2008年12月出台的《因城镇学校等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土地性质尚未转为国有)所涉农民参保问题的处理意见》,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据统计,目前被征地农民(拆解渔船所涉人员)参保人数17267人,基金累计结余3.61亿元。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步推进
除农村社保外,我县近5年来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取得了显著成绩。记者从县社保中心了解到,2006年初,我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6205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8898人,企业67307人,退休人员平均月养老金872元。当年我县对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数及比例作了明确规定,充分调动企业参保积极性,同时针对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保面措施,使当年参保净增9082人,是往年的5倍多。
而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县社保中心根据浙江省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通知精神,迅速对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进行盘底、测算,形成相关报告上报县政府。2009年1月,县社保中心经上级同意将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原先17%下调为12%,这一措施每月合计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50万元。随后,县社保中心又根据省下发的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比例的通知,先后两次减免对全县企业养老保险费中的统筹部分,减免总额达3200多万元。
特别是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给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打开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的大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们在异乡的参保热情。
县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今年10月底,我县共有企事业单位106097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在职职工88707人,离退休9076人,企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13087万元,退休人员平均月养老金达1460元。(来源: 今日玉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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