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戴燕)9月20日,记者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据悉,扬州市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有所调整,从原来的2639元调整至2991元。
养老金计发基数上调至2991元
根据《通知》要求,扬州市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从原来的2639元调整至2991元。
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新老计发办法对比后,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办法计发数额的,基本养老金高出不足540元、生活费高出不足410元的部分,按实发给,不计入规定的90%的封顶基数。也就是说,超出来的部分,只发给90%。
据悉,计算基础养老金是根据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的。今年省统计局公布数据较晚,2010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也随之顺延。
领取多少养老金每月可自己计算
养老金计发基数上调至2991元,有了这个数据,退休人员便可以大概计算出自己能按月领取多少钱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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