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养老分开征收 当月缴费次月享受
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调整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参照这一新政策,市本级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谋)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前提下,也将按照新的政策由本人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帐二或单统(大病保险)。昨天,市社保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现行的政策,新政策变化较大,在参保缴费方式、缴费标准、享受待遇等方面都有所变化,希望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参保、及时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政策调整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和选择基本医疗保险统帐二的劳动年龄段人员向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介机构(目前暂为嘉禾方正人力资源)办理参保手续,并委托其代为缴纳医疗保险费,由其负责做好日常事务服务工作。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办妥参保手续,否则按中断处理。
劳动年龄段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统的,明年1月份就可通过地税扣费“一户通”缴纳医保费。新参保的人员应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对已经参保但还未办理“一户通”的,应尽快到地税柜台办理缴费登记和地税扣费“一户通”扣款协议,到银行卡开户银行办理授权缴费手续。在地税部门通过银行卡自动扣缴医疗保险单统费的次月,即可在定点医院(药店)使用社会保障·市民卡就医(购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单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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