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将刚刚出台的《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推进到了实际操作阶段,《社保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亟需找到一个合适的出口。
目前,从政府层面为我国人民的养老问题所做的准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全国社保基金两部分,前者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保费,后者以国有股减持的变现收入作为基本来源。到2009年底,基本养老保险积累基金已超过1万亿元,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资产规模为7766亿元。
但二者的收益水平却相去甚远,全国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为9.8%,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仅仅不到2%,没有跑赢2.2%的CPI,处于贬值状态。
万亿养老金缩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基本养老保险结余已经超过1万亿元。
不过,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到2%的名义收益率,既低于国外任何一个实行国债投资的收益率,也低于国外任何一个实行市场化的投资收益率,几乎是世界上收益率最低的。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仅限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而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已从建立初期主要投资银行存款和国债,逐步扩展到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3大类、19个品种;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年金也可以进行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投资。
按照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公布的数据,其成立10年来的平均收益率为9.8%,企业年金2006-2009年平均收益率为10.5%。
郑秉文表示,如果取上述二者中位数10%为基准收益率,剔除基本社保五险基金2%的名义收益率之后,1997年以来社保五险基金的利息损失高达6000亿元以上,相当于抵消了同期财政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所有补贴。
“如果社保五险基金投资体制如故,在其他参数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到2020年仅养老保险滚存余额就超过10万亿,届时收益率损失将达几万亿。”郑秉文称。
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偏低
一方面使基金呈逐渐贬值的趋势,另一方面使得养老金目标替代率(我国目标替代率的确定以养老基金收益率等于工资增长率为假设前提)无法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远低于工资增长率,个人账户实际积累额达不到目标积累额,如不及时提高收益率,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在不久后将陷入“被迫提高缴费率——企业不堪重负,个人无力投保——养老保险制度崩溃”的危机之中。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