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5:农民转户失业 可领19个月失业金
王某,女,35岁,在主城区企业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满10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转户条件,现已转为主城区城镇居民。转户前,王某以农民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转户后,王某以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转户后不久,王某被用人单位辞退,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是按现行标准领570元/月,可领取19个月,共计10830元;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住院治疗,可一次性报销医疗补助,补助标准按住院医疗费总额的70%报销;三是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可一次性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和10个月标准的抚恤金;四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免费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
如果王某没有转户,仍为农村户口,她被用人单位辞退后,只能领取按其参保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50%计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共计5415元。与上述转户后的待遇相比,差别很大。
事例6:农民转户籍创业 办个体可申请小额贷款
老陈,今年51岁,其妻子46岁,在F县城打工多年。户籍制度改革启动后,老陈就把老两口的户口从F县某村迁入县城某街道(其儿子大学毕业后留在外省,并已购住房,有城镇户口),并自愿退出宅基地。转户后没多久,因打工的饭店被老板转让,夫妻两人失业了。两人到街道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失业登记,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一对一”帮扶--免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县城某企业招用了老陈妻子,月工资1600元,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单位给老陈妻子缴纳了3238元养老保险、1295元医疗保险、323元失业保险,那么单位就可享受政府的社会保险补贴4820元。
打工多年的老陈想创业当小老板,参加了相关的培训,以提高创业能力(可享受600元的培训补贴)。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考察了市场,决定开家小饭馆,但缺乏流动资金。于是他以个体经营的名义,申请到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政府的全额贴息4155元。目前,老陈的小饭馆生意不错。手上有了一定积蓄的老陈考虑到以后医疗和养老的问题,在邻居的建议下缴纳了社会保险,且年满50岁,属于“4050”就业困难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老陈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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